《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于2017年8月31日有效期屆滿。經市法制局審查同意,細則有效期將延長2年,即從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細則適用江門全市物管服務收費 據悉,《細則》自2012年8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為5年,本于2017年8月31日有效期屆滿,現經相關部門審查同意,有效期將延長2年。細則適用于江門市行政區域內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 據了解,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可以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等形式約定物業服務收費。物業服務收費根據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業主大會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產權的車位、車庫)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別墅、業主大會成立之后的住宅(含自有產權的車位、車庫)及其它非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具體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在當地指導價范圍內,根據物業服務實際情況與業主協商確定,并報物業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雙方協商確定。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應根據物業服務成本、業主承受能力以及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等因素適時調整。
調整物管收費需征求業主意 對于剛交樓的樓盤,物業管理服務尤為重要,此類物業服務收費如何確定?根據細則,前期物業管理階段的住宅物業,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或者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由建設單位與其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銷售前根據當地政府指導價范圍制定,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報當地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細則指出,前期物業服務收費確需超過政府指導價水平的,應當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核定。 物業服務企業是否可以提出調整物業服務收費?細則表示,物業服務企業因服務項目、服務標準、服務質量、成本變化、合同期限、以及政府指導價標準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或重新約定收費標準的,物業服務合同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無約定的應當通過業主大會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采用書面征求意見形式,征求全體業主的意見,并將書面征求意見的結果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30日以上,業主有權查閱相關資料。經業主大會同意的,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委員會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細則還提到,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調整,在政府指導價范圍內的,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方可執行;超過政府指導價范圍的,應當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后方可執行。
裝修押金不得超過3000元/戶
對于不少業主關心的裝修押金,細則如何規定?細則中明確提到,業主對其物業進行室內裝修,物業服務企業可向業主或裝修承建單位收取裝修保證金(押金)。住宅建筑面積大于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可收取不超過3000元/戶的裝修保證金(押金),住宅建筑面積小于144平方米的可收取不超過2000元/戶的裝修保證金(押金)。
裝修押金一般要在多久內退還?細則表示,裝修未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造成損壞或自行修復了損壞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并經雙方驗收合格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在驗收合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押金)。
提示
物業服務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一)未經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超過政府指導價標準收費的;
(二)擅自設立強制性收費項目的;
(三)不實行明碼標價或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
(四)不按規定備案的;
(五)不執行相關規定,擅自擴大有關費用分攤范圍或提高分攤標準的;
(六)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規定的。 |